一、行政诉讼判决要多长时间下来
1.关于“行政诉讼判决要多长时间下来”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这是行政诉讼案件的一般审理期限。
2.在特定情况下,如案件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时间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
3.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审理期限则缩短为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4.而对于上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同样,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延长。
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这类案件通常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合快速审理;
2.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这类案件争议金额较小,审理程序可以相应简化;
3.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这类案件往往涉及公民知情权,需要快速解决;
4.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需要注意的是,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三、行政诉讼判决延期的情况?
行政诉讼判决的延期主要发生在两种情况下:
1.案件本身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时间,此时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
2.上诉案件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无法作出终审判决的,同样可以申请延长。
3.无论是第一审案件还是上诉案件,延长的审理时间都需要经过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
4.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出现当事人申请回避、申请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等情形,也可能导致审理时间的延长。
但这些情况下的延期并不属于上述法律规定的延期审理范畴,而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诉讼程序规则进行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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