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能否变更强制措施与罪名是无关的,如果强制强制措施期限届满后,仍然需要侦查的,或者犯罪嫌疑人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一、取保候审规定是什么
取保候审规定是,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具体如下: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要求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在三日内做出决定,如果不同意变更,应该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
3、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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