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单独夫妇依法生育二孩,同样享受生一孩时的产假和生育保险待遇。生二孩的女职工将享受至少98天的产假,单位若没有为已育职工参保的,生育二孩的相关费用将由用人单位埋单。
据了解,生二孩女职工至少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费用的,其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也要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据悉,今年3月27日起,湖北省正式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现有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中,约七成有意愿生育二孩,预计增加46.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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