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一方撤回离婚申请的会通知另一方。法律规定,想要离婚的夫妻双方应签订好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民政局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会进行离婚登记,但是会通知双方有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反悔的,都可以去撤回离婚申请。离婚申请一经撤回,二人仍是夫妻,婚姻关系也继续存续。
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是否一定会吃亏
任何方提出离婚都谈不上吃亏的问题。只是女方在提出离婚时,另一方可能就会抓住女方急于离婚的心理,以坚决不离为手段,迫使女方在财产方面或其它方面让步。为了早日解除婚姻关系,早些摆脱,可能就不得不在财产方面或其它方面考虑让步,以达到“拿钱买时间”的目的,从而早些离婚。所以女方如果提出离婚,就要运用法律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以及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全文45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