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杀人抛尸会判死刑吗?
1、故意杀人抛可能会判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构成故意杀人罪,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
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杀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可以借助一定的凶器,也可以是徒手杀人,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险方法杀害他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对于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去杀害他人的,对教唆犯应直接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二、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表现为什么?
1、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2、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区别因此也就不在于故意,而在于“杀人的故意”和“伤害的故意”。
一般情况下,这两种状态都很容易区分,比如谋杀案中的伤害行为一般都存在杀人的目的,也造成了死亡的结果;又比如打架斗殴中的伤害行为,大部分都是为了发泄,不存在杀人目的,因此为故意伤害。
任何人都不得实施故意杀人行为,否则不管杀人既遂、还是未遂,都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涉嫌犯了故意杀人罪。至于实施了杀人行为之后,是否会被判处刑事处罚,需要结合现行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确定。若是因为正当防卫杀人,则不会被判刑。
三、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是什么?
1、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包括在认识因素上,对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主观估计不同。
二者虽然都是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使他人死亡,但故意杀人中行为人对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并未发生错误的认识和估计,因而在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即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情况下,行为人的主观认识与客观结果之间并未发生错误,主观与客观是一致的;而过失致人死亡中,行为人和主观上认为,由于他的出身能力、技术、经验利及些外部条件,实施行为时,他人死亡的结果可以避免,即对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客观事实发生了错误认识,在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情况下,其主观与客观是不一致的。
2、在意志因素上有重要区别。
(1)过失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中的行为人虽然都不希望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深入考察,二者对他人死亡结果的态度是有明显差别的。故意杀人的行为虽然不希望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是对于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并不持有反对态度,而是听之任之。
(2)过失致人死亡罪中,行为人不仅不希望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同时也不放任这结果发生,而是希望这种结果不要发生,希望避免这种结果发生,即排斥、反对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在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结果情况下、行为人仍然相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并因而实施了该种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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