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离婚双方都同意在异地怎么办理手续流程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二、异地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双方的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
2.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异地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条件是:
1.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当事人应当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3.当事人亲自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4.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且双方亲自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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