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1、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所交验本人《身份证》、《**市就业失业登记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个人委托存档证明材料、提供经营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填写《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2、社保所受理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初审,对其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中填写社保所意见,报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3、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市劳动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下达批复。
4、社保所接到批复后通知批准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与其签订《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协议书》。自批准之月起为其申请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手续并办理个人缴费手续;对未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就业失业登记证》;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个人委托存档证明材料;
6、提供经营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7、填写《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社保所受理申请时,通过信息系统自动调用申请人身份信息并打印,由申请人签字即可。
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
1、女年满40周岁以上,男年满50周岁以上及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中、重度残疾人;
2、在失业期间依法申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并按规定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
3、在市或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了个人委托存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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