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庭审的,法院在经两次传票传唤后可以拘传。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起诉程序
诉讼离婚一般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具体如何起诉呢首先,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一)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其次,原告应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再次,起诉时,原告一方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副本、相关证据材料。最后,携带上述材料去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受理案件后,会通知原告交纳诉讼费,原告交完费之后,起诉程序就完成了,接下来就是案件审理和判决了。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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