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公民去世以后,其家属应该及时带上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相关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到户政部门申请注销户口以及相关身份证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正常死亡人员类型。由医院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开具的由县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火化介绍信办理火化手续,死者亲属应持县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死者生前的身份证明在火化之日20天内为死者办理户口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