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1.补贴申报: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创业地所在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申请受理;2.受理调查: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窗口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通知创业所在地社区核实经营状况;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3.审核公示:创业所在地社区网格员入户调查,将经营状况反馈给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并签署意见,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对经营状况正常的进行审批,在街道相关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签字盖章,转交区财政部门;4.拨付资金:区财政部门按规定和程序将补贴资金拨款到申请人银行卡账户。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法律依据
》(武财社[2012]1024号)3.《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武人社函[2013]229号)来源:武汉政府门户(http://www.qiaoko.gov.cn/)
四、办理地点
辖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辖区街道各社区
五、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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