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50岁是否需要购买社会保险需要依据以下几种情况而定:1、要看你自己以前是否交纳过社保,如果以前交过,到目前法定退休年龄时,以前交过的年限,加上从现在开始到退休时的交费年限,只要你至少共计可以交够10年,那就不要犹豫了,继续交;2、如果以前没有交过,还应当考虑是否有单位帮你交。如果是单位交一部分,个人交一部分,到退休年龄时可以交够10年的,那就不要犹豫。交不够10年,也尽量交,尤其是养老和医疗保险都要交。这样在职时,生了病,能充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3、如果只靠个人交,要看你是男是女。如果是男同志,交。理由为:因为目前男同志的法定退休年龄是60岁,是50岁,理论上交费时间是10年以上,只要坚持缴费,够10年问题不大。如果不够15年,允许补足到15年。如果是女同志,则考虑不交。但如果当地政策允许你继续缴费,直到15年,然后办理延迟退休的话,可以考虑。如果不允许,建议从现在开始,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作为补救。
公司雇佣年龄超过50的人不用交社保吗
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龄是50岁,女性干部是55岁,法律规定了已退休人员如果还想要在原企业继续工作是按退休返聘待遇进行,如果已交满社保15年,是可以和养老金同时享受,因为一方面我们可以获得退休金的待机,另一方面也可以获得企业单位所返聘时发放的费用,在相应这个返聘中的待遇,但是不包括社保待遇,也就是说是不用缴纳社保的,因为此时你已经享受了基本养老金的担保了,所以说再次缴纳个人担保,没有任何的意义和必要的。
不过有些女性,她即便是到了5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也是依然不能够正常的来办理退休。因为它的累计缴费年限可能不足15周年,所以说他就必须来参保自己的基本养老保险,但是由于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实际上这个劳动合同关系是自动解除的一个状态,所以说双方均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对于企业单位来说,也不用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
那么如果这名员工有意向继续保留在原工作单位,那么根据工作单位的意愿,愿不愿意继续的聘用这个员工,如果说作为工作单位来讲不愿意继续聘用这名员工的话,那么我们只能够选择放弃自己的企业收入,转而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来继续参加自己的个人社保,这样的话也可以保证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能够正常的累计计算。
《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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