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崇川法院审了个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案子,借钱的人因为到期不还钱,所以,贷款的一方就凭着对方当时写的借条,到法院去起诉,照理说,有这么一张借条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案子还是比较清楚的,不过在法庭上,当事双方对这张借条的真实性是各执一词,底下我们就来看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这个案子的原告叫陈某,他说被告李某某在去年夏天问他借了195万,到现在一直都没有还,所以就到法院打官司来问他要。
为了证明这笔借款的存在,陈某还向法庭出示了李某某当时写的借条,不过李某某看了之后,只承认这上头的名字是他签的,但是他真的没有问陈某借过什么钱。据李某某说,这个借条的来历完全是个圈套。去年7月份之前,李某某欠了钱先生50万。这个李某某是个富二代,他师傅就帮他出了个主意,叫他写个195万的欠条,由他父亲拿钱出来。这个欠条的主人就是陈某。
本来是想坑爹的,没想到凭空生出来的这个陈某现在真的来跟他要钱了。
对于李某某的说法,陈某并不认同,他说当时借钱给李某某的时候,这个钱先生也在场,能作证明!
对于这张借条的真实性,原告跟被告是各执一词,昨天下午,法官就组织他们进行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支付75万给原告,这个纠纷就算了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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