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非法占地建房的处置方法有哪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因此,如果发现未经批准占地建房的,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二、农村非法占地行为该如何举报
农村非法占地行为该如下举报:
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非法占地,是指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用土地的行为。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三、非法占地表现形式有哪些
非法占地的表现形式:
1.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
2.采取各种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的;
3.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
4.非法批准、使用土地的当事人拒不归还的;
5.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的。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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