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统解读劳务派遣合同如何解除
劳务派遣合同可通过以下方法解除:
1.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
3.劳务派遣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务派遣合同解除条件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6.劳务派遣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劳务派遣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被派遣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劳务派遣用工合同没有明确工资合法吗
劳务派遣用工合同没有明确工资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六款规定,劳动合同里一定要注明劳动报酬。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n(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n(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n(三)劳动合同期限;\n(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n(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n(六)劳动报酬;\n(七)社会保险;\n(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n(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n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