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权登记面积的相关内容是什么?根据《房地产计量规范》的有关规定,产权面积是指依法拥有该房产的产权人的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认定。根据《住宅设计规范》和《房地产计量规范》的有关规定,房屋使用面积是指房屋实际使用面积,按房屋内壁水平投影计算,不包括墙体面积,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以及阳台面积。
根据《房地产测量规范》的有关规定,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柱脚以上各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廊道、地下室、室外楼梯等,是上盖、实心的永久性建筑结构和超过2.2m(2.2m)的楼层高度。二是使用面积的计算方法,计算面积为实际使用面积。住宅使用面积是指住宅各楼层平面图中居民直接使用的净面积之和。住宅使用面积的计算可以直接反映住宅的使用状况,但在住宅销售中一般不用于计算价格。
计算使用面积时有一些特殊规定:跃层住宅室内楼梯按自然楼层总面积计入使用面积;不计入结构面积的烟囱、通风管道、管井计入使用面积;内墙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房屋租金是按使用面积计算的。一般计算公式:建筑面积/1.33(板楼)或1.44(塔楼)=使用面积;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小于3%(含3%)的,按实际情况结算房价;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的,买方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的房价退还买受人,并支付已付房价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由买受人在面积误差率3%以内(含3%)补足房价部分;超过3%的部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并由产权人承担属于买方。房地产价格绝对值低于3%的,买受人应当退还绝对值低于3%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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