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工伤要门诊病历本。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病历本写错身份证号能申报工伤吗
第一,工伤职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这个是毋庸置疑的,能,这个和是否使用假身份证无关。
第二,这个问题最关键,就是说,谁来享受工伤待遇,换句话说,因为该人使用了假身份证,他无法从法律上证明工伤参保员工就是他,他就享受不到基金支付的保险待遇。
但是根据一般的业务经办模式,要看你工伤认定书是向谁下下达的,你面向的是那个假身份证(从法律上说不存在的人),那你必须向工伤部门证明受工伤的是真实的你,其实,很多地方的工伤保险机构不审核身份证的真实性,只是要求工伤认定书上的身份证号和参保登记者的身份证号相同,那自然而然能享受工伤待遇。也就是说用假的身份证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工伤待遇,在很多地方是可以办下来的。但是工伤认定书的身份证号和你本人不符,如有其它纠纷,就很难保障工伤人的而合法权益。
如果你的工伤认定书下达的是真实的身份证号,那么你必须向经办机构证明那个假身份证和你的真实身份证是一个人,这非常难,因为证明文件一般需要是当地公安机关出具,(当然,如果其他证据工伤经办机构承认也可以,一般是不承认的)如果不能证明,就只能说某职工(真实的身份证)发生了工伤,但是没有参保,其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单位支付,至于如果这个职工是恶意使用假身份证的而损害了企业权益,这是另一个民事官司了,这个我不熟悉,不敢乱说。
对于提问者的补充我也进行一定的补充,提问者的说法是不太准确的,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基金支付部分和单位支付部分根据不同的情况,待遇不同,
基金支付部分大致有下面这几项: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1-4级,这是长期待遇,按月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这三项是挂了的才有,前两项是一次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按月支付)
单位支付有这几部分:伤残津贴(5-6级),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等,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如果单位和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了或者劳动合同期满,才由单位支付的,(1-4级不得解除劳动关系,5-6级职工可以提出解除,单位不能,劳动合同到期了也不能)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