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牌丢了退货能成功的情况有:
1、在实体店,商家可能会以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货,刚买了不久,购买的单据还在,跟商家协商一下,会同意换货;
2、如果是网购,卖家拒绝退货,可以向相关网购平台的客服和售后投诉。这种不严重的包装不完整,正常情况下可以退货。
消费者准备退货的商品本身并没有被破坏,也就是说,如果是完整的,可以无缘无故退货,包装被拆除,这与商品的完好无关。
无中文说明的商品能否要求退货
无中文说明的商品是否可退货?
律师解答:
根据有关规定,产品必须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并且是真实的。如果商场出售的商品没有中文的产品名称、厂址以及中文的使用说明,不符合法律规定,消费者可要求商家承担退货、退款、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可向质量监督部门反映,由质量监督部门对该商场作出责令改正、停止侵害等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如下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贷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第五十四条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