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票上的工资虚报怎么办
虚开发票的情况:
(一)虚大出口货物价格
外贸企业和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以出口产品为幌子,通过国外接单、国内下单,采取非法手段虚报出口货物价格,高报出口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同时指使生产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抬高单价、抬高总金额,或抬高单价、降低数量,总金额不变。这种情况往往是在有真实货物出口的情况下进行,其形式貌似合法,手段更加隐蔽,更具有欺骗性。
(二)接受虚开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生产厂家为了保持正常的税负率,必然要在进项发票上做文章,取得虚开的进项发票进行抵扣。废旧物资发票和收购发票由于享有免税等税收优惠和在税务控管上存在相当大的难度,成为骗税分子最佳的选择。生产厂家或采取自己成立废品回收公司,自己为自己虚开发票;或采取到当地废品公司缴纳一定的手续费后虚开发票。
(三)利用他人货物骗取出口退税
利用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不办理出口退税的条件,勾结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在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时,套用外贸企业的空白报关出口合同、出口发票、外汇核销单申报出口。同时,由开票企业与外贸公司签订虚假购销合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再用假结汇、虚构外贸合同等一整套退税手续来骗取出口退税。此外,给出口公司“供货”的生产企业,也非一般的“**公司”,这些生产厂家都有厂房、有工人、有设备。这是外贸企业骗税的惯用手法,应特别加以关注。
(四)“移花接木”申报退税
从小商品批发市场购进货物,经过一番包装,改头换面装船出海,在到达目的地之前,出口企业又通过传真,变更货物的名称和价格,既骗取了我国的出口退税,又避免了在进口国缴纳高关税。
(五)骗税企业资金的运作
第一种情况,在有真实货物出口的情况下,通过银行向国外客户银行收取货款,按报关单上的高报金额将外汇汇给外贸公司核销外汇,外贸公司收到汇款后按生产厂家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含退税款)将款项付给生产厂家,生产厂家在扣除了真实成交价和开票费用后将余额汇还给指定的私人账户。
第二种情况,虚列付款记录,在收到结汇后外贸企业扣除一定比例手续费,然后将所谓的货款汇给生产厂家;生产厂家再将收购款项汇给废品回收公司,其余的背书给相关公司或人员提取现金使资金回流;废品回收公司再将款项提现或汇到私人账户。
二、税票是什么
税票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合法证明,完税凭证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向纳税人收取税款时使用的专用凭证。
分为税收完税证,它包括通用完税证、定额完税证和印花税票等和税收缴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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