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念
境外医疗保险,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可以称之为境外旅行保险,是针对国民境外旅游、探亲访友、公干在境外面临的意外、医疗等风险联合推出的24小时全天候、综合性的紧急救援服务及意外、医疗、救援服务费用保险保障。
根据申根国家的规定,从2004年6月1日起,所有的短期签证申请者都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时购买境外保险,证明可担保国外住院费用及遣返费用,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即3万欧元),保险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并且覆盖所有的申根国家(商务签证要求保险期限为30天)。在同时递交了护照和保险单后,才能发放签证。
二、境外医疗保险基本特点
1、境外保障,度身设计
针对海外旅行和商务人士度身定制,提供境外紧急援助和医疗服务;支援急救有专线,医疗费用有保障,更助出国签证一臂之力。
2、保障周全,出行无
全面涵盖意外人身保障、住院医疗、旅行证件遗失、旅程延误等多项费用,为出行人士作了周全考虑。
3、援助热线,全球支援
联合世界著名救援机构,凭借其全球性网络、现代化医疗设施和众多专业服务人员,24小时为保户开通免费救援专线,亲切母语等服务。
三、境外医疗保险险种类别
1、境外医疗保险普通医疗保险
这是医疗保险中保险责任最广泛的一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伤害支出的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普通医疗保险一般采用团体方案承保,或者作为个人长期寿险的附加责任承保,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并规定每次最高限额。
2、境外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这是负责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责任。保险金额可以与基本险相同,也可以另外约定。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不但要规定保险金额即给付限额,还要规定治疗期限。
3、境外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
这是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时支出的医疗费,不负责被保险人的门诊医疗费,既可以采用补偿给付方式,也可以采用定额给付方式。
4、境外医疗保险手术医疗保险
这是属于单项医疗保险,只负责被保险人因施行手术而支出的医疗费,不论是门诊手术治疗还是住院手术治疗。手术医疗保险可以单独承保,也可以作为意外保险或人寿保险的附加承保。采用补偿方式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只规定作为累计最高给付额的保险金额,定额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只按保险人施行手术的种类定额给付医疗保险费。
5、境外医疗保险特种疾病保险
该保险是以被保险人患特定疾病为保险事故。当被保险人被确诊为患某种特定疾病时,保险人按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以满足被保险人的经济需要。一份特种疾病保险的保单可以仅承保某一种疾病,也可以承保若干种特定疾病。可以单独投保,也可以作为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投保,一般采用定额给付方式,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即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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