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约终止不是退保,只是代表附加险种,不再有效。附加险种通常是指大病,意外,和意外医疗,住院医疗,住院津贴。法律规定,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一、保险合同可以变更吗?
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的,保险合同可以变更。一般来说,保险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后,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保险合同。但在保险合同订立以后,在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由于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主观和客观情况变化,需要对保险合同作出变更的除外。根据《保险法》第二十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二、意外骨折保险怎么报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意外骨折保险报销流程为:
1、首先应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保险单、关爱相随卡、保险费收据及其他保险凭证;有关部门的事故证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医疗费、医药费原始单据及结帐单明细表、医院诊断证明书,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然后保险公司会在三到五个工作日进行赔偿。意外医疗保险一般含有因意外事故产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住院费的报销等,其针对被保险人因意外原因受到了身体伤害,并由此产生医药费用开支后,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报销。
三、保险合同代签有效吗
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是投保人已经缴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着盖章行为的追认。也就是说代签的保险合同原则上是无效的,但是如果投保人交了保费则证明已经知道代签的事实,就视为投保人对代签的行为追认,合同是有效的。另外,凡是需要被保险人同意后投保人才能为其订立或变更保险合同的,以及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的,必须有被保险人亲笔签名确认,不得由其他人代签。可见,人身保险合同的规定更为严格。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可能不属于同一人,人身保险合同关乎生命健康,所以法律规定该合同的变更和订立都需要由本人亲自签名确认,不得找别人代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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