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波张华荣2011-1-2014:39:39来源:审计署
2010年,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在汶川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中,明确审计思路,创新审计方法,保证灾后恢复重建不出重大问题,促进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
在思路上,该办2010年初确立了“规范程序、控制节点、强化审核、及时通报、督促整改”的二十字方针,重点在审计风险控制、审计质量和效果的提升上下工夫。
在措施上,该办将审计对象由被审计事项具体承办部门改为项目所在地政府,审计组进点前要先同项目所在地政府召开进点见面会,以加强沟通,全面了解掌握情况;将分散取证改为分散取证与综合取证相结合,在现场审计结束时,审计组把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取得的证据形成综合证明材料,并同项目所在地政府统一召开审计意见交换会,向地方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地方政府负责人在会后对形成的综合证明材料签字确认,以明确责任,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将《审计建议纠正函》改为《审计情况通报》,更加客观全面地反映审计情况,以利于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该办全年就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发出《审计情况通报》14份,保证了灾后恢复重建不出重大问题,较好地实现了审计跟进的效果。
同时,该办坚持“两手抓”,一方面大力揭露和查处灾后恢复重建中各种违法违规等问题,另一方面注重发现和揭示灾后恢复重建有关政策、制度、机制、体制等方面的问题,并认真研究、深入分析,提出相关审计整改建议近90条,被审计单位均采纳了审计组的建议,并根据这些建议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了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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