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暴雨或洪水中遭遇财产损失时,若已购买车损险,保险公司将会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保险条款中的明确规定,暴雨、洪水、滑坡、泥石流等通常情况下所引发的“自然灾害”所致的车辆损失,均属于商业车险中的车损险的保险责任范畴,此类情况下,保险公司有义务提供合理的理赔服务。例如,当车辆因洪水冲击而遭受的直接损失,保险公司将依据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赔偿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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