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是国家给予最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享受低保可以得到国家相关的经济补助,并且在医疗、教育等方面享受不同程度的优抚。低保是动态的,当收入增加、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低保也是要被取消的。但有些生活仍然贫困,低保无故被取消,就要问清楚取消原因,确实认定有误的可以投诉,也可以重新申请。
被人取消低保,如果证实是无故取消低保待遇的,抓紧时间拨打市政府专线电话进行投诉:12345,会有专人快速调查处理,通过处理后,有人将处理电话告知你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和人员,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
1、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撂荒承包土地、山林、水塘等,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农业科技培训和劳务输出的。
2、拒绝配合入户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
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4、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购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长期高消费的。
5、家庭财产状况明显不符合保障条件、实际生活水平超过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
6、因赌博、吸毒等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7、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的。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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