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依据国家现行各项法律法规之规定,可申请撤销房产之法定原因主要包含以下六方面内容:1.经过买卖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后,达成共识;2.逾期交付房产的时间已超过预定时间段;3.房屋整体质量无法满足之前在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具体标准;4.租赁方未能成功取得所租赁房产的所有权证书;5.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与租赁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之间存在的差异达到绝对值3%以上;6.未经合法授权,擅自对租赁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款进行修改或变更。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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