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抵押高利贷不给解押怎么办
房产抵押高利贷不给解押解决方式如下:
1.要求银行开具贷款结清证明:拿到结清证明后自己去之前办理抵押的机构解押就行。要说明的是这一要求是借款人最最基本权利,银行是必须要给的,不用担心不给开。如果说结清证明不小心弄丢了,是可以要求重新补办的,拿着还清合同去就行。
2.向银保监或银行上级总行投诉:可以直接拨打总行投诉电话或者银保监全国监管电话投诉,说明情况。比如那个哪个银行哪个支行谁说的不能开,以什么理由不给开等等,一般三个工作日内都会给予回复,如果是银保监的话后面还会电话回访。
3.起诉:这是终极手段了,不过银行无辜不会不给结清的,所以起诉前要搞清楚到底是谁的问题。如果真的已经还清贷款且无其他问题的,银行不给解押属于违法行为,起诉是合理合法且合乎权益的。
二、房屋抵押手续所需的材料
房屋抵押手续需要的材料有: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
3.婚姻证明;
4.收入证明;
5.子女出生证;
6.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
三、房屋抵押是否影响买卖合同有效性
1.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后转让抵押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抵押人应当将转让所得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抵押权人不得再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后,转让抵押房屋的,抵押权人请求行使抵押权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予以支持。但抵押人清偿债务抵押权消灭,或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抵押权消灭的除外。
3.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未告知买受人抵押事项而转让抵押房屋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予以支持。但抵押权人追认转让或抵押人清偿债务抵押权消灭的除外。
4.抵押房屋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不得对抗房屋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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