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后需立即上报并安排职工进行工伤鉴定,然后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可获得单位支付的伙食补助费,而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则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后,需要立即采取行动,将事故上报。然后,单位需要给职工安排工伤鉴定,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单位对工伤职工的待遇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单位对工伤职工的待遇包括:
1. 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当保留其与劳动者本人工资相同的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医疗费用按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支付。
2. 康复待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康复的,单位应当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工伤职工在康乃馨期、康复期、康复护理期内的医疗、康复、护理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3. 经济补偿: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向工伤职工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4.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向工伤职工发放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综上所述,单位对工伤职工的待遇包括医疗待遇、康复待遇、经济补偿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合理的待遇。
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后,需要立即采取行动,将事故上报。然后,单位需要给职工安排工伤鉴定,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单位对工伤职工的待遇包括医疗待遇、康复待遇、经济补偿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合理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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