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犯罪把钱还了会坐牢吗?
1、经济犯罪把钱还了不定会坐牢
“还钱”在法律上叫做退赃,退赃只是一种事后补救措施,不影响经济犯罪的构成,也不影响已经犯罪既遂的事实。但退赃的一般会从轻处罚,如果已构成犯罪,不判刑,有可能是法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或者定罪免罚。
2、退赃与否不是定罪情节而是量刑情节。
(1)退不退,承认不承认不影响检察、法院认定构成受贿罪,但是会影响量刑,拒不退赃、拒不认罪当然不可能得到轻判,当然,前提是检察机关取得的证据确实充分足以定罪。
(2)一般来讲,要是受贿之后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要是不退赃的话,那么就没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也就不可能得到轻判。
3、立案前退款的认定
(1)因当场无法拒收或未发现贿款,事后及时退还的
如当时的场合不适合拒收贿赂或由他人代收,行为人发现贿款后及时退还的,这种情形下行为人仅仅是暂时收下了钱物,主观上则一直处于拒收的状态,没有受贿的故意,不符合受贿犯罪的构成要件,所以很明显不是受贿。
(3)因掩饰犯罪而退款的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这种情况,一般是受贿已有一段时间,后来因为知道要被追查的消息,行为人迫于即将受到追究的压力,为逃避刑事责任才退还贿款。这种情形下,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受贿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受贿的行为,退款行为为掩饰犯罪的违法行为,不仅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其退赃行为也不应当得到法律的认同。
(4)因行贿人索要而退款的
该情形本质上和上一种情况一样,并不属于主动退贿、真心悔过,完全出于迫于无奈、害怕行贿人举报的客观原因而退款的,应予认定为受贿。
二、经济犯和刑事犯的区别是什么?
经济犯罪的范围小于刑事犯罪的范围,包含在刑事犯罪之中。经济犯罪的侵害客体是单一类型的,刑事犯罪的客体是多样化的。此外二者的立案机关不同。处罚力度不同。犯罪主体不同。管辖机关不同。性质也不同。
1、立案机关不同
一般的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济犯罪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2、管辖机关不同
一般的刑事犯罪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经济犯罪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处罚力度不同
一般的刑事犯罪可处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经济犯罪的处罚力度较大,通常在判处徒刑的同时会并处罚金。
4、犯罪主体不同
一般的刑事犯罪的主体为不特定的,可由自然人或法人作为主体;经济犯罪的主体是特定的主体,一般多由法人或特定职位的自然人作为主体。
5。犯罪客体不同
一般的刑事犯罪客体较为广泛,可以是财物、人身权等;而经济犯罪的客体是国家或社会公共财产。
6、两者性质不同
经济犯罪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及图利性。
三、经济纠纷是刑事案件吗?
1、经济纠纷不一定是刑事案件。经济纠纷是否属于刑事案件,需要具体分析:
(1)在经济纠纷中涉嫌犯罪的,那么就属于刑事案件。经济犯罪分为很多种,比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据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若只是单纯的经济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处理。
2、经济纠纷相关的民事诉讼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准备起诉的当事人须满足适格原告的条件;
(2)原告向法院申请立案时,需要提供明确的被告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
(3)原告提起诉讼,要能清晰的表明自己的诉讼请求,并且能够充分的陈述案件基本事实和理由,以便在立案后法官可以尽快了解和判断案件的基本情况;
(4)要判断所要提起的诉讼是否应当由法院主管,比如劳动纠纷应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约定了仲裁条款的合同纠纷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还要根据管辖判断规则,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
(5)一般情况下,如立案庭经形式审查符合上述条件时,会在七日内予以立案并作出通知;如不符合,也会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要及时关注自己的起诉是否被受理,以决定下一步。综上所述,经济纠纷是否属刑事案件,要根据是否符合犯罪构成,对于不属于刑事案件的,最终的处理方式也不一样。构成刑事犯罪的,根据具体罪名定罪量刑,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处理。民事诉讼有其自身的流程,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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