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待遇水平提高的相关内容介绍
时间:2023-05-31 09:55:48 48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具有天津市正式户籍(取得临时户籍也就是蓝印户口的居民暂不能参保)、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满60周岁、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就业后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吗?

答:可以。但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应停止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参保后按什么基数和比例缴费?

答:以上年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可以分别按照5%、10%、20%、30%的比例按年缴费。具体缴费比例由参保居民自主选择。

度按不同比例的缴费标准各是多少?

答:度缴费基数为11660元,按5%比例年缴费标准为583元;按10%比例年缴费标准为1166元;按20%比例年缴费标准为2332元、按30%比例年缴费标准为34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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