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发了电子版劳动合同但是没签署会怎么样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若未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超出一个自然月的期限,则需依照规定,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薪酬。然而,这一双倍薪酬的支付责任仅限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实际工作满一年后截止,且有上限约束。
对于劳动者,如经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进行催告,却仍逾期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立即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二、公司发工资用私人账户发是偷税吗
企业以个人名义发放薪资可能会被视为偷逃税费。假如公司历来都采取此种方式支付员工薪酬,那就无疑触犯了偷税漏税的红线。
然而,要将这种现象归类为偷税,还需要有确凿的实质性违法行为作为依据。这是由于在税务部门进行核实调查时,往往难以从公司账户记录中获取与工资发放有关的详细信息。然而,如果工资使用现金或银行卡个人账户等非公司官方渠道进行发放,并且工资数额明确、支付周期稳定,则从规定上来看并不属于违反国家工资金融法规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如贵公司向员工发送了电子版的劳动合同,却未能成功签订的话,可能会引发一连串潜在的法律问题。假如在员工入职满一个月之后还未与之签定合同,那么公司需要额外承担起双倍工资的负担,不过此项赔偿的有效期不得超出一整年度,同时也受到法律所设定的上限限制。如果经过公司再次发出通知之后,员工仍然未能实现签约义务,公司将有权力以书面形式宣布终止劳动关系。我们应当尽量促使双方尽早达成正式协议,这样才能有效避免今后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以及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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