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对案件作如下两种处理:
1、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2、撤销案件。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一、取保候审材料可以不交检察院吗
取保候审材料可以不交检察院。
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仍应进行侦查,并根据侦查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决定是否需要向检察院移送起诉。
如果经侦查,公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就会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并撤销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措施,从而也就不会再向检察院移送起诉。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二、案件检察院批捕后是什么流程
检察院批捕后,需要进行审查起诉后,决定起诉的,会移送到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和证据,作出判决。根据相关规定,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做出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要马上执行,并且在逮捕后继续进行侦查。在相关证据具备的情况下,检察院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交给法院判决。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