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地办理结婚手续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由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离婚要如何离?
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那么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男女双方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另一方坚持离婚的,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以及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并书写起诉状一并提交。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准予离婚。
二、离婚证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吗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共同到夫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故当事人双方协议离婚的,需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不能够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手续及领取离婚证。
三、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怎么走?
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
1、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然后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机关户先对双方进行审核;
4、对于审核通过,符合离婚条件的,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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