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辅助性工作岗位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临时性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岗位工资的优点有哪些
目前,岗位工资制在各类型企业中都有广泛应用,其优点是:
(1)薪酬分配相对公平。岗位工资制是建立在规范的工作分析基础之上,通过岗位评价确定各岗位价值,确保薪酬分配的内部公平;通过对关键岗位进行针对性的市场调查,从而可以实现薪酬分配的外部公平。
(2)简明易懂,可操作性强。岗位工资制明确了各岗位的工资数额,使员工易于理解并接受,能够增加薪酬的透明度;岗位工资制操作简便,易于维护。
(3)易于考核。因为岗位职责明确、责权匹配,因而对员工的绩效考核易于推进和取得成效。
(4)成本可控并且较低。因为岗位工资标准明确,岗位编制确定,因此测算岗位工资比较准确、容易,另外由于没有对超过岗位要求的能力给予报酬,因此工资成本相对较低。
岗位工资制的实行需要企业具备一定的管理基础:第一,能将公司岗位划分为合适的序列和层级,能明晰各岗位的责权匹配,同时对各岗位的任职资格有明确的认定;第二,可以识别员工的能力素质,并将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上,尽量减少“人才浪费”以及“拔苗助长”的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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