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是名义上是欠条但是实际上是借条的情况。例如,借款人向出借人借钱,拿到钱之后不写借条而写欠条,写的是借款人欠出借人多少钱,这种欠条实际上是借条。
第二种情况是当事人想要履行还款义务但尚未履行,先打欠条用以表示其将来会履行归还欠款的义务。在实践中,有些借款人确实是因民间借贷欠出借人一定数额的借款,于还款期限届满之时仍未偿还,因此出具欠条用以保证限期还本付息。
第三种情况是由其他债权债务转化而来而非来源于借贷关系的欠条。
1、例如,在买卖合同中,供货方把货物交付给买受方,买受方没有支付货款,而是出具一张欠条,说明其欠出卖人多少欠款,并保证在约定期限内予以偿还。又如,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发包方暂时难以给付工程款,向承包人出具一张欠条,说明其欠承包人多少欠款,并保证在约定期限内予以偿还。
2、再如,在劳务合同中,劳动者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的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但是接受劳务的单位资金紧张,向劳动者出具一张欠条。再如,侵权人给受害人造成侵害,应当支付医疗费甚至残疾赔偿金等各种费用,但是侵权人当时无力全部负担,向受害人出具一张欠条。此外,欠条还包括因其他侵权之债转化而成的欠条。
第四种情况是基于其他非法关系产生的非法债务而形成的欠条。
1、例如,赌博所欠的赌债,输钱后不能马上交付的情况下可能会出具一张欠条。又如,某人包二奶,通过出具欠条的方式,向对方承诺会补偿其青春损失费。显然,这些所谓的欠条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例如,某老板与某年轻女子是不正当男女关系,女方迫使男方在分手时出具高额欠条,称之为对其青春损失的赔偿费。类似的此种债务违背社会主义道德,当事人企图通过欠条的形式使其合法化。此外,在因拐卖人口等非法交易所形成的非法债权债务关系中,都可能出现以欠条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的情况。
全文7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