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质量问题主要包含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商品房的主体结构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如发生结构性的破裂、倾斜或崩塌等现象;
第二种则是对日常居住体验造成了极度不良影响的质量问题,例如无法得到稳定的供水和供电服务,或者室内隔音效果未能达到规定标准等情况;
最后一种就是一些较为常见的质量问题,例如房屋渗漏、地面出现空鼓现象,以及墙体表面出现脱落等现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全文3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