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一般都没有房产证,不允许买卖和过户。需要安置房持有人持有满五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住房维护基金等税费,办理下原房主名义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和国有出让性质土地证之后,该住房转变为正规商品房,此时才允许上市交易过户他人。
买安置房合同怎么签?
安置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如下:
1.安置房的状况信息和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
2.安置房的价款数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3.安置房交付日期和交付条件;
4.安置房办理产权登记的事宜;
5.安置房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6.安置房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7.解决争议的方法;
8.违约责任。
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时,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双方应当表意真实。安置房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
《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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