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未履行社保和合同义务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购买社保有什么用处
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1.养老保险就是退休后可以拿养老金。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养老保险交得多以后领的多,交得久以后领的多。
2.医疗保险就是生病了医疗费用可以报销。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
3.生育保险就是女性生育时可以报销因生育产生的医疗费用,产假期间还能领取生育津贴。由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纳。
4.失业保险就是被迫失业后能拿到补助金。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单位招用农牧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5.工伤保险就是发生工伤后可以获得赔偿。由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纳。
三、单位没买社保怎么补偿员工
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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