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拘留处罚会构成累犯吗?
不是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刑法》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1、法律性质不同。
行政拘留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
2、适用对象不同。
行政拘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刑事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3、法律依据不同。
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规;刑事拘留依据《刑事诉讼法》。
4、适用目的不同。
行政拘留惩罚一般的行政违法者;刑事拘留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5、适用机关不同。
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
6、羁押期间不同。
行政拘留15日,并罚时不超过20日;刑事拘留一般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
三、构成累犯的后果有哪些?
1、应当从重处罚。
2、不能适用缓刑。
3、不能假释。
四、不执行治安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执行治安拘留: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五、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六、刑事拘留后提请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二节 累犯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