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金镯子是恋爱期间的礼物,则属于赠予,没有依据要回;如果金镯子为婚前的彩礼,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要回。
一、送女方手机分手可以要回来吗
具体要自己协商。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一般是视为赠与,只能两个人协商解决。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法院是不主张要回的也没有法律保护。如果送的东西价格比较昂贵的话,可以选择跟对方索要,但是如果对方不愿意给的话,也是没有办法的,除非女方是出于目的性的索要的这份礼物,在分手的时候如果不给的话是可以报警处理的。
二、恋爱期间赠送的东西分手了还能要回来吗
对于恋爱期间赠送的物品,若数量不多、价值不大的,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但是,如果属于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大额财产,属于可返还的彩礼的,或者有可撤销赠与的情形的,可以要回来。
三、离婚后彩礼能要回来吗?怎么要
1、订婚属于民俗,不等于法律上承认确立婚姻关系的结婚登记,所以第一条多是指订婚时给了彩礼,甚至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到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情况,彩礼能够返还。
2、收到彩礼的一方在没有和对方共同生活情况下,彩礼不会产生消耗,也就是给付一方只有付出没有受益,那么应该返还。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一标准常常难以判定。由于缺乏明确具体的标准,审判人员往往不敢轻易认定生活困难。另一个原因是因为能够证明“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往往是亲属等利害关系人,所以证明力通常不高。
4、最后没领成结婚证的,可以要回彩礼;领了结婚证但不离婚或还没确定真要离婚的,是不能要求退还全部或部分彩礼的,即使是原来一方的家庭生活确实因此出现了困难,那也不能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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