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1、佛府〔2007〕63号印民建立佛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
2、佛府办〔2011〕87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办法的通知
3、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劳社办〔2011〕87号)
参保人申请更正个人参保信息
1、更正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公安部门等证明材料;
2、更正缴费年限、缴费额、个人账户等缴费信息的,提供当时申报凭据和实际缴费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1、个人持相关纸质材料向所属镇街社保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2、社保机构审核资料,符合的予以办理,办结后出具《个人资料变更核定表给参保人留存。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内审理完毕
联系电话:保险关系或户籍所属各社保机构
办理地点:户籍所属镇(街)社保机构
办公时间: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表格下载:无
在线申报:不提供
结果查询:不提供
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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