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男女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结婚证,以及夫妻双方各三张两寸的证件照片。另外,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1、首先,夫妻双方要订立好离婚协议书,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和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合意;2、夫妻双方订立好离婚协议书之后,应当依法亲自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应当出示让述证件材料;3、当事人申请完成后,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现场审查;4、对于审查通过的,男女双方可以领取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一、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2、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的冷静期,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总之,星期天不可以办离婚。申请协议离婚时,应当准备户口证明的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原件、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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