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前述人员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一、拘留可以送东西进去吗
在刑事拘留期间,是可以送东西到看守所的,同时还有条件的允许进行探视,不过规定是由聘请的辩护律师进行探视。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看守所不能主动送东西,如果需要相关物品,看守所可以通知家人。
二、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有哪些要求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包括:
1、辩护律师须持相关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2、在看守所及时安排会见的,最迟不超过48小时;
3、侦查期间,辩护律师须经侦查机关许可才能会见因触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三、委托律师需要什么资料
(一)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亲属关系证明,比如结婚证及户口本等;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安排犯罪嫌疑人与聘请或者委托的律师会见的,看守所应当查验案件主管机关安排或者准予会见的法律文书、律师执业证、本人身份证明、律师事务所介绍信、聘请或委托书。有翻译人员的,应当查验准许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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