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适用该规定需要满足以下构成要件:一是教唆人、帮助人实施了教唆、帮助行为。二是教唆人、帮助人具有教唆、帮助的主观意图。三是被教唆人、被帮助人实施了相应的侵权行为。这一要件要求教唆、帮助行为与被教唆人、被帮助人实施的侵权行为之间具有内在的联系。如果被教唆人、被帮助人实施的侵权行为与教唆、帮助行为没有任何联系,而是行为人另外实施的,那么就该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不应要求教唆人、帮助人承担侵权责任。
刺激他人从事侵权行为属于教唆侵权吗
教唆行为,是指对他人进行开导、说服,或通过刺激、利诱、怂恿等方法使该他人从事侵权行为。教唆行为只能以积极的作为方式作出,消极的不作为不能成立教唆行为,教唆行为可以通过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加以表达,可以公开进行也可以秘密进行,可以当面教唆也可以通过别人传信的方式间接教唆。因此,刺激他人从事侵权行为属于教唆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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