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港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什么时间办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贵港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三、贵港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流程
申请:申请人通过线上或线下提交办理业务的申请
受理:工作人员通过线上或线下受理申请人业务
审查:审核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审核申请人是否在本经办机构参保
决定:工作人员即时为申请人办理
送达:出具《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表》
四、贵港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
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待遇申领: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息税。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参保。
人员死亡或丧失中国国籍后,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无欠费的,可办理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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