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籍男子杨波将自己认识的小店老板骗到偏僻处杀害,并凶残地在受害人尸体上泼上硫酸,然后将毁容的尸体抛在荒井内。杨波案发后很快落入法网,并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死刑,于15日下午押赴刑场正法。
去年5月8日晚,急于发财的杨波经过详细策划,与同案犯黄朋来到李志平的电脑店,假装邀约李去虎门龙眼村玩。9日凌晨零时许,杨波开摩托车搭李志平和黄朋到达厚街镇新围村佛仔坳路段附近时,杨借口小便停车,黄朋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砖头,猛砸李志平的后脑部,杨也拿起砖头猛砸李的头部,致李志平当场颅脑损伤死亡。后杨、黄将李的尸体用摩托车运至附近垃圾场一枯井边,用硫酸进行毁容,然后抛尸入井内。又租了一辆小四轮汽车回到李志平的电脑店,将店内电脑、打印机等物品洗劫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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