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征地能不同意拆迁吗
依照我国严格的土地管理法规,若类商业活动存在通过征收土地以实现其目的的必要,那么,在征收行为被判定为非法的情况下,该地块的所有者有权利拒绝该项征收。
同样,如遭遇未经许可的协议拆迁,也理应予以坚决拒绝。
需明确指出,协议拆迁与正式的拆迁协议之间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前者并未得到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授权,而往往是由某些开发商擅自进行的,这就意味着其中存在着违法的可能性。
相反,正式的拆迁协议则是在双方就补偿事宜达成共识之后所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二、关于拆迁征地应该怎样维权
征收与拆迁,乃为政府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之目的所实施的土地收用及房屋拆除。
对于在上述实施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被征收人权益受损的情形,其可以采取下列两种方式进行维权: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向作出征收决策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重新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和评估。
此项措施为一较为快捷便利且行之有效的维权途径,然而需特别留意申请期限以及复议流程等相关规定。
若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存在严重的不公或者违法现象,则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此过程中,被征收人需提供充足有力的证据以支持自身的主张,同时还需等待法院的审理和裁决,以便最终确定合理公正的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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