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并预录信息。2、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以下资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3、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4、到牌证窗口领取牌证。5、到号牌安装点安装号牌。
非营运车辆从事营运怎么处罚
一、非营运车辆从事营运怎么处罚
1、非营运车辆从事营运的处罚如下:
(1)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2)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3)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秩序;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3、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等行为;
4、主体是一般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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