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己结算打欠条后如何妥善处理工程质量问题
己结算打欠条后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时应该要求施工方负责返修。根据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二、工程质量监理责任是什么
工程质量监理责任如下: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组织并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和方案,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并进行考核和奖惩;
4.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等等。
三、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方面内容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裹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墓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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