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2、所持驾驶证因损毁无法辨认
3、申请人在本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
4、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或撤销的情形
办理材料
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申请表: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身体证明:北京市卫生局确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确定的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照片:机动车驾驶人相片5张。(相片要求为:申请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前6个月内的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单人半身证件照。背景颜色为白色;不着制式服装;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尺寸为32mm×22mm相当于1英寸,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
其他:持有超过有效期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直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提交超过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机动车驾驶人持上述材料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车辆管理所在审核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换证手续。
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内办结。机动车驾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办理流程
1、带上《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张寸照上车管站。如果是代办,代办的身份证也需要带。
2、到车管站后取号“驾驶证业务”
3、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大厅会有模板,照着填就行。
4、填完就去排队换就行啦。制作时间3分钟左右,当场就可以拿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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