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指导价位是不是一个执行标准?非全日制就业人员要不要缴纳社保费?市劳动保障局推出非全日制就业人员工资指导价位后引起较大反响,一些市民纷纷来电来信咨询相关情况。近日,记者专程采访市劳动保障局,该局有关负责人回答了市民最关心的七大问题。
问:工资指导价位是不是一个执行标准?
答:工资报酬最终还是由用工双方约定的,双方在实际约定时,可以高于高位数,也可以低于低位数。但不能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问:非全日制就业人员和小时工是否有区别?
答:在2001年推出小时工管理办法的时候统称为小时工,随着近几年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用工的形式、用工的工种越来越丰富,很多工种并不是以小时来计算收入,再单纯的说小时工相对片面了一些。所以,在2003年修改小时工管理办法时,市劳动保障局把小时工统称为非全日制就业人员。非全日制就业人员和小时工本质上是一致的。
问:非全日制就业人员是否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从事非全日制的劳动者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目前的缴费方法有两种:第一,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以本人收入为基数,按本市的规定比例进行缴费。第二,如果想要手续简便些的话,也可以参照自由职业者的缴费办法进行缴费。
问:本市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答:目前本市规定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元。
问:非全日制就业人员的工资是否包含本人和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答: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收入和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劳动报酬是由用工单位和个人协商确定,具体是否包含社会保险费,由双方协商确定。政府只是规定,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元,但这未包含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果个人按规定还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则两者相加应为7.5元。
问:工资指导价位在哪里可以查询?
答:查询方法有三种,一是通过24小时咨询电话———12333查询;二是到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查询;三是到各区县的职介中心查询。
问:单位违反非全日制就业的有关规定怎么办?
答:单位违反了劳动法或者本市政府的相关规定,那么劳动者可以拨打12333、到区县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通过争议仲裁机构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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