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怀孕算刑期吗
时间:2023-02-11 10:20:18 43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算刑期。一般情况下,监外执行时间是可以抵刑期。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被收监执行的罪犯有法律规定的不计入执行刑期情形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在收监执行建议书中说明情况,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在决定收监执行的同时应当确定不计入刑期的期间。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

一、监外执行的执行方式是什么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构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

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构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构,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构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构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构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构收监。

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构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构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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